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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这事来得太突然了,得到消息后,我一下子就蒙了,怎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呢?”李秀勤说。
而此时案件脉络已经非常清晰了。铜山县法院对张雪的“为何中止审理案件”的回答是,让其去找铜山县政府解决。张雪的丈夫不甘心,再次找主审法官追问原因时,主审法官给他看了一份材料。在这份铜山县法院给铜山县政法委的《铜山法院关于审理艾滋病案件情况的紧急反映》中说,“根据上级精神,涉及艾滋病的案件,法院不再予以立案,已立案的也不再予以审理,通过政府专项基金解决。”
另外3个艾滋病患者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案件审理中断,让去找铜山县政府解决。诉讼无门的艾滋病患者的家人便一块儿前往铜山县政府“讨说法”,铜山县政府给出的解决办法是:根据艾滋病患者家庭情况一次性给予5万到10万元的补助;艾滋病患者每月给600元的生活补助,艾滋病患者可到指定医院去治疗,凭单据给予一定的报销;将其家庭纳入农村低保,每年可得到700多元的补助。
对于这样的处理意见,5个艾滋病患者及其家属强烈反对,认为其赔偿数额明显过低,根本无法补偿他们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但诉讼的道路已被斩断,法院中止审理案件。
无奈地签下协议
“实在不行,就把协议签了吧。”说这话时,赵刚的爱人李秀勤显得十分不情愿,李秀勤所说的“协议”是,如果她同意县政府的处理办法,要同诉讼的被告方医院签订一份双方协商解决的意见。截至目前,提起诉讼的5个艾滋病患者中,已有3个签署了协议。
“有什么办法呢?一方面要给病人花钱看病,另一方面法院也不给审理,与其这样等下去,还不如先签了这个协议算了,拿到钱,也可救救急。”李秀勤说。
9月26日,吴恒(化名)代替妻子肖琴(化名)签定了协议,而在7月份,肖琴因艾滋病已经离开人世,肖琴是在今年1月份起诉当年曾给她输血的铜山县第三人民医院的。
“我签这个协议,真的不愿意。”吴恒猛吸了一口烟,摇着头无奈地哀叹,“没有办法,反正人也没有了,法院也不给审理,能签这个协议,得到一点钱算一点吧,看病借的钱有好几万呢。”
吴恒与铜山县第三人民医院签订的协议显示,铜山县第三人民医院给予吴恒10万元补助。协议书上写着:“铜山县第三人民医院履行协议后,双方的医疗纠纷处理结束,除法定救助外,不得再提出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要求,否则视为违约。而违约要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不行的话,我们也签了吧。”张雪侧头对丈夫说,而她的丈夫没有吱声。她又转头对记者说:“我丈夫的脾气很倔,总想讨个说法,但胳膊拧不过大腿,法院不给审理我们的案子,那就按县政府的处理办法去做吧。”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2006-11-25 14:03:10文章来自中健网177402疾病频道2006-11-25 14:03:10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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