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文件
卫疾控传二发[1998]第6号
关于发放《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各有关部委:
根据1998年国务院预防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和中宣部、卫生部等九部委共同下发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的精神和要求,我司组织编写了《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其中包括十条基本知识和相关的重要信息,为大众媒介和宣传教育工作者编制宣传材料和节目提供了正确的知识和重要信息,也为指导评价全社会开展的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依据。
现将《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发给你们,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配合今年12月1日世界艾滋病宣传运动,深入广泛地开展各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尽快在全民中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遏制艾滋病在我国的流行。
附件: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
卫生部疾病控制司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抄送: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
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
根据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加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的意见》和中宣部、卫生部等九部委共同下发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的精神和要求,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是目前预防与控制艾滋病的主要措施,也是大众媒介、宣传教育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向大众媒介和宣教工作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基本的知识内容,特邀国内专家反复研讨,制订了向全民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的要点,包括十条基本知识和与这十条知识相关的重要信息。要使十条基本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十条基本知识也将作为考核宣教措施落实情况和评价宣传教育效果的依据。重要信息是为编写制作有关宣传教育资料和节目提供的相关信息,可根据不同的传播对象参考使用。
一、基本知识:
1、 艾滋病是一种病死率极高的严重传染病,目前还没有治愈的药物和方法,但可以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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