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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口服铁剂3~ 4周无效,可考虑以下因素:a.诊断错误。b.未按医嘱服药或剂量不足。c.胃肠功能紊乱。 d.持续出血。e.存在干扰铁利用的因素,如炎症、肿瘤、肝肾疾病、甲状腺功能低下等。f. 同时伴有维生素B12或叶酸缺乏。
②注射铁剂
缺铁性贫血也可用铁注射剂治疗,但注射铁剂毒性反应较多,有时甚至可以发生致命的过敏反应,且注射治疗既不方便,又不经济,故凡是可以采用口服治疗的,就不应用铁注射剂治疗。
注射铁剂的应用指征是:a.口服铁剂消化道反应严重,不能耐受者。b. 原有胃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节段性肠炎、胃切除后胃肠功能紊乱(倾倒综合征),或妊娠时有持续呕吐等情况,口服铁盐后症状加重者。c.妊娠晚期贫血严重,需要迅速纠正铁,并防止胎儿发生缺铁性贫血者。d.慢性失血得不到有效控制,失血量超过肠道的铁吸收量。
常用的注射用铁剂有右旋糖酐铁及山梨醇枸橼酸铁。这两种铁制剂1毫升都含有铁50毫克,给药方式是深部肌肉注射。右旋糖酐铁首次用量为20~50毫克无反应时,第2日起每日或隔2、3日注射100毫克。总剂量为每提高1克血红蛋白需右旋糖酐铁300毫克。
注射局部可有疼痛,此外可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严重者可有过敏性休克。右旋糖酐铁可供静脉注射,但反应多而严重,一般不主张应用。初用患者宜作皮内试验,可防止过敏反应。
山梨醇铁剂,吸收快,局部反应小,每次肌肉注射剂量为1.5毫克/公斤体重。每升高1克血红蛋白约需山梨醇铁200~250毫克。
此外,亦可用含糖氧化铁、复方卡古地铁。
三、辅助疗法
①输血或输入红细胞:缺铁性贫血一般不需输血,仅适用于严重病例,血红蛋白在3g/dl以下,症状明显者。心功能不全者则宜少量而多次输血,每次输100毫升,或仅输红细胞。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2006-1-4 15:58:05文章来自中健网35298疾病频道2006-1-4 15:58:05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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