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复治病例初治化疗合理,结核菌产生继发耐药性,痰菌阳性,病变迁延反复。复治病例应该选择联用敏感药物。结核菌的药物敏感试验可以帮助选药,但一般费时较长,价格较贵。故临床常用的方法是根据病人既往详细用药情况,选出过去未用的或很少用过的,或曾规则联合使用过的药物(可能结核菌仍对之敏感),另订方案,联用二种或二种以上敏感药物进行治疗。
复治病例,一般可用如下方案:
(1)2S(E)HRZ/4HR,督导化疗,保证规律用药。6个月疗程结束时痰菌仍未阴转者,巩固期可延长2个月。如延长治疗仍未阴转,可采用下述复治方案。
(2)初治规则治疗失败的病人,可用2S3H3R3Z3E3/6H3R3E3。
(3)慢性排菌者可用敏感的一线药与二线药联用,如卡那霉素(K)、丙硫异烟胺(1321Th)、卷曲霉素(CP)等,在严密观察副反应情况下进行治疗,疗程以6-12个月为宜。氟喹诺酮类(氧氟沙星、环丙沙星、斯伯沙星sparfloxacin等)有中等强度的抗结核作用,在常用药物已耐药的病例可以加入联用方案。痰菌阴转、或出现严重药物副反应不能耐受时,为停药指征。
(五)考核疗效的指标、失败原因及对策
1.考核指标 痰的细菌学检查是考核疗效的主要指标。痰菌转阴,说明病灶内菌量大为减少或已绝迹,不再是社会传染源。如果恢复阳转,提示病变复发,说明治疗失败。对初治病人使用合理化疗数天后痰中菌量便开始锐减,2、3周后培养法多可转为阴性。痰菌检查特异性高,受人为因素干扰较小;肺部X线检查也是监测病情转归的重要依据,与痰菌结果和临床表现结合分析,可以对疗效作出判断。
<< 上一页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下一页 >> 2003-7-18 18:10:37文章来自中健网11106疾病频道2003-7-18 18:10:37 作者:佚名
|